汉江集团公司汉江中学2007年招生方案

   

依据《十堰市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意见》(十教字[2007]14号)的规定和要求,为了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正、透明并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汉江集团公司汉江中学2007年招生方案》。

一、组织领导

实行"阳光招生",遵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地点在教务科),负责2007年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1、汉江中学招生委员会

    任:常有恩

副主任:谭本文、袁社宁

  员: 胡义明、严云高、张  靖、李 

  、王小华、王杰中

2、招生办公室

  任:张 

副主任:王 

  员:王心慧、陈刚、严正华、袁俊辉

咨询和投诉电话:

5375545   5375910  5374117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1、招生计划:

我校2007年招生计划620名,其中统招生496名(含体、音、美特长生40名),择校生124名。

2、招生范围:

我校招生范围面向丹江口市辖区招生。凡200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达到或超过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市级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均可到我校咨询报名。

三、录取方式

依照市教育局统一划定的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的等级,统一划线,择优录取。

1、录取条件:

凡达到或超过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市级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为1A4B及以上,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均为合格的考生,为我校录取对象。

2、初录时间:

我校报名初录时间为7月7日至10日。

3、录取办法:

我校严格执行"三限生"政策,按分配的统招生和择校生名额录取。根据市教育局统一提供的报名信息,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符合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市级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我校录取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均可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录取手续。

4、录取原则:

我校实行差额择优录取原则:

①学业成绩自高向低录,位置分高者优先;

②学业成绩位置分相同时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等级多者优先;

③学业成绩位置分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相同时,语、数、外三科位置总分高者优先;

④语、数、外三科位置总分相同时,加物、化五科位置总分高者优先;

 ⑤五科总分相同时,有特长者优先;

⑥录取以时间先后为序,以先报到者优先的原则,录满为止;

                        

 

汉江集团公司汉江中学

                                                二○○七年六月